束官职
,
以赏来鼓励官吏勤手公事
,
忠于职
守用 罚来惩 治怠慢工作
,
违反法令
,
欺上
瞒下等恶行尖 迹的官吏
。
诸葛亮贯彻这一行法精神
,
除依据和增
损秦汉旧律
,
与大臣们 制定
《蜀 尹》
作 为一
国法度外
,
还特为蜀汉官吏写 了《八务》
、
《七戒》
、
《六恐》
、
《五惧》
等
“训厉”
条文
,
用来告 诫官吏要有所
“务
”
而 且要
“务”
得好
,
要有所
“戒”
、
“
惧
”,
而且
要警惕
,
不要 犯法
。
他 还写了不 少教令
,
如
《与群下教》
、
《称姚抽教》
和
《劝将士勤
攻己缺教》等
,
用来 激发蜀汉官吏关心国家
利益
,
督促国家政务
。
所有这些
,
都是与他
约官职
,
修 法制重在职官
,
紧密联系着的
。
而 且在举 能任贤时
,
也选拔忠实于法 治的官
吏 充实到 首脑政权机构中来
,
以保证施 政方
针和 整肃吏 治的贯彻执 行
,
如 原是
“豪
强惮
董和严 法
”
吵
的董和
,
就 是诸葛亮的得
力助手
原 是
“为政
以安民为本
,
不以修饰
为先
”
的蒋瑰
,
后来是诸葛亮相位 的接任
者有名 的外交大臣邓芝
,
也 是 由
“所 在清
严 有治绩入 为尚书
”
的
。
据史书记载
,
诸
葛亮推行法 治措施也很 深入
,“
时垂相亮治
蜀
,
用法峻 密
,
阴闻何祖 游戏放纵
,
不
勤所 职
,
当掩 往录狱
,
众人咸 为祖惧
。
’畏
何祖是个小 小郡吏
督军从事
,
而众人都
为他不勤失职而耽心
。
可见当时从朝官 到郡
县小吏都要受到法制 的约束
。
最 能体现 诸葛亮行 法重在职 官这一特色
的
,
是 他反对
“
法开二 门
”
,
在 历史上第一
个明确提 出
“
宫中府中
,
俱为一体
,
涉罚减
否
,
不 宜异同
”
的主张
。
在这里有必要 指
出
,
封建社会 的行法本来 就是
“
法开 二门
”
的
。
比如有 桓谭就谈 到东汉情况
,
说
“又 见
法令决事
,
轻重不齐
,
或一事殊法
,
同罪异
论
,
奸吏得 因缘为市
,
所 欲活则 出生 议
,
所
欲 陷则与死比
,
是 为刑二开门也
”
不过
,
这
是指封 建社会
一般行法
,
笼而统 之所说的
“
法开二门
”
的 传统弊病
,
所以不能与诸葛
亮行法重在职官
,
反对在职官中
“
法 开二
门
”
的精神混同起来
,
而他 所反对 的是宫中
府中
,
不能
“
内外异法, ’
。
所 谓宫 中府中
,
是指封建朝 官的内 朝
宫中
官和外朝
府中官
,
这是始 自汉
武帝为加强皇权而 分设的
,
从 此内朝权重
,
发展到东汉
“权归
丙朝
”
即
“权归 尚书”
,
外朝
“三
公
”
权力旁落
,
造 成宦官
、
外戚专
权
。
他们 得到皇帝的宠信
,
“
口含无宪”
,
张口就是 法律
,
以我为是
,
其他朝官都有旦
不保夕 的危险
,
那 就不仅 法开
“二 门”
而是
“
多门
”
了
。
这是 封建专制主义的恶性 产
物
。
再者
,
当时
“科
网本密
”,
诸 儒章句
“又为偏
党
”
。
所以在 当时
,
诸葛亮提出
“宫
中府中
,
俱 为一体
”
,
并 明确提出
“若
有作奸犯科及 为忠善者
,
宜付有司 论其赏
罚
”
,
“
不宜偏私
,
使 内外异法
”
这一作
法
,
是具 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和针对性的
。
这
就不仅体现了诸葛亮行法
“严明赏罚”
的基
本精神和重在职官这一特色
,
同时也是 对汉
代以来朝中弊政 的又一次 的矫正
。
诸葛亮行法重 在职官
,
在政治上 也产生
了好的影响
。
由于内外同法
,
善恶有分
,
功
过 分明
,
各级职官 的为政为事有所遵循
,
有
所警戒
,
有所前进
。
有位专任宫中事务的董
允
,
就很勤于职守
,
敢于坚持诸葛亮行法 的
精神
,“上
则正色匡主
,
下 则数责于皓
”
。
他曾据理反 对而劝 阻了后主刘禅的增添 妃
子
,
宦官黄皓也受到抑制
,
“不敢为非”
前举
“不勤
所职
”
的郡吏何低
,
后 因受到
约束
,
警惕自己
,
改正前非
,
终 成为 一个
“
有才策功 干
”
的人物
,
而被 出任县令
,
旋
又 升为郡 守
,
与杨洪
、
李严 等名闻于世
。
当
时蜀汉官吏
,
一般都能执行诸葛亮的施 政方
针 和政策
,
同僚之 间较能和睦共事
,
既使后来
诸葛亮长期外出从事 北伐战争
,
减少 了对 于
朝廷 内外变乱 的挂虑
,
同价们也 能与诸葛亮
戮力司心
。
所以能够 出现这种情况
,
有 位蜀
汉大臣张裔就很有感 受
。
张裔蜀郡成都人
,
打分:
0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