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
因而犯法的国家官吏往往是地 方上鱼肉
百姓的豪强
,
或者就是地方豪 强犯 法在国家
机构中的后台
。
但 由于立 法
、
执法重在平民
百姓
,
他们犯法 的多数却逃之 夭夭
。
封建法
律虽然也 注意到
“
豪杰犯禁
,
奸吏弄法
”
,
而设
“首匿之科,
著知纵之律
”
李贤
注
“凡首匿者,
为谋首
,
减匿罪人,
知纵
谓见知故纵, ’
。
可是
,
统治者注意到对他们
的限制
,
却没有意识到 这种限 制 的重要
,
更
不能把他们摆到 法治的重要地位上来
。
统一
的东汉帝国最 后弄得民穷财尽
,
仓库空
,
朝
廷空
,
乃至 国家四分五裂
,
就是外戚
、
宦官
两大豪强集团专权跋启的结果
。
诸葛亮指 出
益州政 乱
,
在于
“
蜀土人 士
,
专权 自悠
”,
也
是切合西蜀实际的
。
识情立政
,
有弊必矫
,
审势定法
,
这不是
一般的法严
、
法宽的
“因势”定法。
而是诸葛
亮面向专权自悠的
“蜀土人士”
,
“
威之以
法
”
,
并把他们摆在行法对象的重要地位上
来
,
这是诸葛亮思想上 的一大
“解放”
。
诸
葛亮治蜀
,
自己坐镇成都
,
“士大夫
多挟其
财势
,
凌侮 小民
,
亮一切裁之以法
”
。
对 于
“南中”
便设置
“康降都督”
,
加强政治
、
军事的管理
,
派出一位很有才干 的将领邓芳
出任
,
邓芳死 后
,
又命李恢继任
。
他们对当
地各族人民不过重 的剥 削压迫
,
办事果断分
明
,
对当地汉族豪吏和少数族上层人 物也有
一定的约束
,
不许他们过于横行不法
,
史载
邓芳在 南 中
“
轻 财果毅
,
夷汉敬其 威
信
”
。
正因诸葛亮行法对象非同一般
,
所以当
时还有很大阻力
。
例如有个蜀汉大臣法正
,
他以刘邦罢除秦朝苛法得到关中父老感 恩戴
德为由
,
劝阻诸葛亮也不要
“
假借威力
”
对
付蜀土人 士
,
而要
“缓刑
弛禁
,
以慰其望乍
。
法 正 的谏阻
,
正是重复以往纠缠法严 法
宽衡量政治得 失
,
那种不识为治之要的迂
论
。
不足取
。
诸葛亮回答说
,
刘邦松弛 法度
“可以
弘济
”,
在于解除 秦之
“政苛民怨”,
当今监于过去长期对豪吏的放任纵恿
,
只顾
“
宠之以位
”
,
“
顺之以恩
”
,
反而使他们
不知所贵
,
不知所任
,
位高爵重 反而胡作胡
为
,
抗拒 政令
。
并直截了当地指出
“吾 今
威之以法
”
对他们进行严格限制
,
原 因就 在
这里
,
“
为治之要,
于斯而著
。
”
并斥责法
正是个
“知其一,
未知其二
”
者
,
就是说
他只知宽惠是好
,
不知严法重要
,
也 不懂宽
惠与严法
,
在民在政
,
都是因时因势来定的
道 理
。
可见诸葛亮这样审势定法
,
并有弊必
矫 的精神
,
在历史上是难能可贵的
。
因为诸葛亮矫枉严正
,
法严不苟
,
所以
时人说诸葛亮
“惜赦”
。
对此
,
诸葛亮回答
得很干脆
,
说
“治世
以大德
,
不以小 惠
,
”
一若刘景州
刘表
、
季 玉刘璋父
子
,
岁岁赦有
,
何益 于治
”
后人根据诸葛亮这样审势定法 及他治 蜀
的成功
,
作了一 些总结
,
其中有 句 楹 帖写
道
“不
审势即宽严皆误
”
,
作为 一条行法
治国的经验教训
。
从此一斑
,
也 反 映了诸葛
亮行法的历史地位非一般可比
。
二
,
重在职官
,
“
赏罚必信
”
。
这是诸
葛亮行法
,
重在豪吏的 另一个主要方面
。
因
为国家要靠各级官吏来治理
,
法治要靠各级
官吏来推行
。
另方面
,
地方豪吏也主要靠职
官来督责约束
,
只有职官奉公守 法
,
才能制
止和打击豪吏的奸妄
。
诸葛亮把各级官吏置
于 法治之下
,
并摆到行法 的重要地位上来
,
“约官制,
从权制
”
,
这是诸葛亮行法 的又
一特色
。
在这里
,
诸葛亮行法 的基本精神是严
明赏罚
,
赏罚必信
。
所谓
“严 明赏罚”
值得
注意的不是指行于平民百姓之 间
。
以往对于
民间有所谓
“奖励耕织”
等
,
一般是指减免
赋役
,
而说不上有所谓
“
宠之以位
”
、
“顺
之 以恩
”,
或
“限之
以爵
”
等类爵禄
、
官职
的增升
。
就 是可以买爵补吏进官晋职 的人
,
也是贵族豪富
。
所以
,
严明赏罚是 诸 葛亮
“约官职”
的一项基本措施
。
即用赏罚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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