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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第三次不好再说外出了,却以“贪顾其书”以慢之,惹得张飞大怒起
来。 《平话》既说诸葛亮是一神仙, “达天地之机,神鬼难度之志” ,却又写
他热衷名利,办事鲁莽。曹操使人将书与孙权,诸葛亮“提剑就阶,杀了
来使” ,全无政治家风度。及受周瑜款待,竟以刀将枨分为三段,惹得鲁肃
曰: “武侯失尊重之意。 ” 周瑜笑曰: “我闻诸葛出身低微, 原是庄农, 不惯。 ”
种种军国大事,在艺人口中,都如儿戏一般。
郑振铎先生说: “在很早的讲史里,讲述者多半是牵引历史以拍合于野
语村谈的。故往往荒唐怪诞之事百出。然气魄是弘伟的。不像后来‘演义’
之恹恹无生气。 ”[10]新兴的市民按自己的理解叙说历史,他们的气魄首先
在藐视一切正统史书的规范, “演”出了为市民细民抒意写愤、寄托情志的
“义” 。但“其间言辞鄙谬,又失之于野” ,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史书固有
之“义” ,严重地妨碍了人们对它的接受。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罗贯中应运
而生了。他创造了“历代演义”的全新样式,并将自己的历史观和审美观
凝为历史小说的经典——《三国志演义》 。
罗贯中“以文雅救民间粗制品的浅薄”的第一个贡献,是自觉确立了
清醒的明“义” 、演“义”的意念,并为后来的小说家所普遍接受,成为他
们自觉的观念。 嘉靖三十一年 (1552) 熊大木作 《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序》 ,
中曰: “ 《武穆王精忠录》原有小说,未及于全文。今得浙之刊本,著述王
之事实,甚得其悉;然而意寓文墨,纲由大纪,士大夫以下,遽尔未明乎
理者,或有之矣。近因眷连杨子素号涌泉者,挟是书谒于予,曰: ‘敢劳代
吾演出辞话,庶使愚夫愚妇,亦识其意思之一二。 ’ ” “演出辞话” ,乃“演”
也; “识其意思” ,即“义”也。万历四十年(1612)甄伟作《 〈西汉通俗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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