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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义文体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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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文论对于内容的高度重视。 四、 “演”之为道,各臻其妙 罗贯中“以文雅救民间粗制品的浅薄”的第二个贡献,是通过《三国 志演义》的创作实践,找到了将“义” “演”好、 “演”成功的各臻其妙之 道。 作为小说家对历史事象的理解、体认和评判, “义”即是“旨” ,即是 核心,是目的,是统率全书的精神支柱;而“演”则是明“义” 、表“义” 的手段,是明“义” 、表“义”的途径。 “义”不能游离于“史”外而孤立 存在。换句话说, “义”原本是寓于“史”中的,是需要从“史”的内涵中 “演”出来的。罗贯中的创作路子,用李渔的话说,就是“依史以演义” 。 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说得更为具体: “皆排比陈寿《三国志》及裴松 之注,间亦仍采平话,又加推演而作之。 ” “依史” ,自然是依《三国志》之 史( “排比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注” ) ;而“演”则有“延伸” 、 “引申” 的意思,即所谓“推演而作之” 。惟有将史事“推演”得真实生动,才能让 读者认可其中的“义” ,领悟其中的“义” 。高儒《百川书志》将《三国志 演义》的写作要领概括为: “据正史,采小说,证文辞,通好尚,非俗非虚, 易观易入,非史氏苍古之文,去瞽传诙谐之气,陈叙百年,该括万事。 ”准 确地揭示了罗贯中成功的奥秘。 “据正史” 、 “证文辞” ,就是要真实可信; “采小说” 、 “通好尚” ,就是要生动感人。 《老子》曰: “信言不美,美言不 信。 ”在一般情况下, “信”与“美”是很难兼得的,然而却是历史小说的 最高境界。罗贯中在吸收平话精华的基础上,参照正史的体系和规模,用 通俗流畅的语言进行再创作,从而实现了“信”和“美”的融浑统一,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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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07-0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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