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艺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一键登录:

卢弼著《三国志集解》校点记
(0 次评价)18012 人阅读0 次下载
集解亦曰 ! “ 由当作犹 。 ” 剑案 ! 古书 “ 由 ” 与 “犹” 通 , 分见 清刘淇《助字辨略》卷二及近人杨树达《词诊》卷七 、 徐仁 甫 《广释词》卷一 。 拙著 《中国古代字典辞典概论》 ?商 务 出版 于《经传释词》部分亦有辨说 , 而以王 氏未收为失 。 《通 鉴》改 字 , 实误 , 卢以 “由当作犹” , 亦非 。 本书屡见 , 不繁引 。 《王凌传》注引《汉晋春秋》 ! “爽之所恶者, 彼 莫不必 改 。 ” 集解 ! “胡三 省曰 ! 必当作毕 。 ” 剑案 ! 《荀子 · 礼论 篇》 “人 道毕矣 ”, 《后汉书 · 班固传》及《文选》注皆引作 “必”。 《广雅 · 释天》 “木神谓之毕方 。 ” 王念孙《疏证》 ! 《韩非子 十过篇》云 !“‘毕 方并铭 , 蛋尤居前 ’。‘毕’ 字或作 ‘必’, 《艺文 类聚》弓【《尸子》云 ! ‘木之精气为必方’。 又《法苑珠林 · 审察 篇》引《白泽图》云 ! ‘火之精名 日必方 ’。 ” 且《后汉 书 · 江革 传》 “便身 之物 , 莫不必给刀 , 即 “莫不毕给” 也 。 皆足 以证古 书 “必” 、 “毕” 通用 。 《殿本考证》亦曰 “必当作毕” 。 周寿 昌《后汉书注补正》卷四则谓 “必给, 犹定与之 , 无或与或不与 者也 , 似不必改 ‘毕’ 字” , 皆未通训话之言 , 胡注亦非 , 均不可 从 。 《蜀志 · 后主传》裴松之注 ! “而鱼豢云, 备败于小沛 , 禅 时年始生 。 ” 集解 !“钱仪吉日, 时当作是 。 ” 剑案 ! 《诗 · 大 雅 · 生民》 “厥初生民, 时为姜源 。”郑 笺 !“时, 是也 ” 。 《尔 雅 · 释话下》亦言 “时, 是也 ” 。 它如《助字辨略》卷一及卷 二 、 《经 传释词》卷九 、 《词论》卷五 , 亦皆论及 , 钱说非 。 《魏延传》 ! “延寻悔, 追之 , 已不及矣 。 ” 集解 ! “胡三 省日 ! 寻 , 继也 , 言继时而追悔也 ” 。 剑案 !“寻, 旋也 , 凡相 因而继曰寻 , 犹今言 ‘随即如 何 ’也。 ” 见《助字辨略》卷二 。 杨 树达 《词设》卷六同 。 胡注迁 。 《杨仪传》 ! “而亮平生密指, 以仪性捐狭 , 意在蒋碗 。 ” 集解 ! “胡三省日! ‘密指, 盖亮密以语诸僚佐 , 特仪不知耳 。’” 剑案 ! “指” 与 “旨” 通 。 《诗 · 小雅 + 鱼丽》 “物其旨矣” , 叨

打分:

0 星

用户评论:

三国艺苑
于 2017-06-30 上传
畅读榜

小黑屋|三国艺苑 ( 鲁ICP备2025160554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702371524号

GMT+8, 2025-7-7 02:28 , Processed in 0.62495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