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解
!“袁宏
《纪》
!
‘后父完及
宗族死者百有余人
。’
”
又引
何悼说
“完字衍”,
赵一请说
“完疑作典
。
典
,
完子
。”
沈家本则
以为
“此往上文
未言典
,
不 应突 出
。
”
卢氏则谓
“本志言
坐普与
故屯骑校尉完书
,
则完已前死
,
此完字或为
‘兄 弟
’
字之讹
。
”
剑
案
!
《通鉴》卷五十九及《续后汉书》卷 二十五皆作
“兄弟及
宗
族死者百余人
。
”
惟《续书》
“兄
弟
”
上多一
“后”
字
。
此盖
“兄”
与
“完”
形近致讹
,
传写遂删去
“弟”
字
?
或先夺
“弟”
字
,
遂臆改
“兄”
为
“完”
耳
。
卢氏失考
。
《王惰传》注引《魏略》?
“郭宪字幼简夕
西平人
。
”
集解
引《郡国志
》
“凉州西
平郡
”
,
又引王先谦说
!
“三国魏因,
汉
末分置西平郡
。
”
又引吴增仅云
!
“
郭宪为西平郡功曹
,
见《王
惰传》注
。
”
卢氏则谓
“下文云,
宪为郡右姓
,
为郡功曹
,
韩约
从羌中依宪
,
均证郭宪为 凉州之西平郡人
。
乃王氏于《郡国志》
汝南郡西平县下引马与龙说
,
以郭宪为汝南郡西平县人
夕
所引两
岐
,
地望亦误
”
。
剑案
!
《王肃传》注引《魏略》严苞
“出为西
平太守
”
,
卢氏亦云
!
“
汉末有 两西平
,
一为凉州金城郡分置之
西平郡
,
一为豫州妆南郡之西平县
。
谢钟英
《三 国疆域志补注》
于凉州西平郡下引《魏略》
,
黄初 中严苞为西平太守
,
复于豫州
汝南郡西平县下亦引《魏略》严苞为西平太守
,
且云汉末升西平
作郡
,
黄初后始复为县云 云
,
以一事系属于两地
,
诚误
?
其云汉
末作郡
,
黄初为县
,
尤近于臆测
。
王先谦氏兼采其说
,
而未加纠
正
,
可异也
”
。
今案
,
王采谢说见《续汉 书
·
郡国志
》二及 五
夕
惟《志五》引谢云
!“
《水 经注》谓黄初中立
,
非也
。
”
今考《补
三 国疆域志补注》卷七谢氏云
!
“然 则
《水经注》谓黄初中立
,
《晋志
·
序例》谓魏武所置
,
皆非也
。
”
其《三 国疆域表》亦谓
“汉建安中置
。
”
则谢氏此说
,
亦未为失
。
卢氏但据
“西平汉旧
县
”
注为说
,
且误洪氏之言为谢
,
则其失考在卢
,
不在谢也
。
又
案杨守敬《三国郡县表考证》
,
亦谓西平郡
“为建安
中置无疑
。”
卢亦失引
。
惟卢辨汉末有两西平
,
一为郡
,
一为县
,
则较是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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