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字,
则连
“
字书
”
为 文夕非是
。
此类甚 多
,
皆 当去
“引”
字
,
不备举
。
且范书
《融传》云
!
“父之于子,
当有何亲,论其
本意
,
实为情欲发 耳
。
子之 于母
,
亦复奚为,譬如寄物毓中
,
出
则离矣
。
”
姑无论是否 路粹 嫁诬
,
引之 则其 义始足
,
固不 当徒事瓶
击之辨也
。
《王柔传》
!
“太祖爱
其才而 不咎
。
”
集解
!
“琳更公 孙攒
与子书
,
见《公孙攒传》注 引
《典略》
。
”
剑案
!
《攒传》注引
《献帝春秋》云
!
“攒梦
蓟城崩
,
知必败
,
乃遣间使与续书
。
绍
侯者得之
,
使陈琳更其书日云云
。
’夕
裴注 乃先引
《典 略》
所载
攒与子续书
、
复载
《献帝春秋》
袁绍使琳更共书也
。
则 此 当引作
“琳为袁绍更公孙
珊与子 书
,
见
《攒传》注引《献帝春秋》
”
方
合
。
复案
!
琐与子书并 见
《后汉 书
·
攒传》
,
即琳所更者
。
李贤
注亦引
《献帝春秋》
“侯者 得书,
绍使陈琳易其辞
”
。
卢氏于
《珊传》
注引
《典略》下亦 引范 书及贤 注
夕
并 引后说
,
辨其是
非
,
并言或有夺文
,
则较是
?
此亦 前后不相照 应之过也
。
《邓艾传》
!“禅
率太子诸王及群臣六十余人
,
面缚舆徐诣
军门
”
。
集解
!
“杜预
曰
!
缚手于后
,
唯见其面也
。
棣
,
棺也
,
示将受死
。
后主时年四十八
。
弼 案
!
当 作五十八
。
”
剑案
!
杜
注原见
《左传
·
嘻公三年》
,
乃为《通鉴》卷七十八胡注所引
。
其下
“后主时年四十八”
,
乃胡注
。
集解不出
“胡三省
日”
,
则
此语即为杜说
,
误矣
。
?今虽有标点 断句
,
而此语仍无所属
。
惟
《后主传》
集解即未误
。
凡属此类
,
旧时注家引 作
“范 书 李
注”
、
“
《国语》韦 注”
、
“
《续志》刘注”
、
“
窃通鉴》
胡
注
”,
即较明确
。
《吴 志
·
诸葛洛传》
!“是
故张
、
陈至于血刃
,
萧
、
朱不 终
其好
。
’夕
集解
!
“
《汉 书
·
萧望之传》
!‘望之欲 自杀,
其 夫人
止之
,
以为非天子 意
。
望之 以问门下生朱云
。
云者
,
好节士
,
劝
望之自裁
’”
。
剑案
!
此为萧育与朱博事也
。
育与博交好
,
“后有
咪
,
不能终
,
故世以交为难”
,
见《汉 书
·
萧育传》
。
《后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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