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研究
109 。
年第2 期( 总第六 期 )
虞
翻
著
作
考
释
刘
大
钧
一
、 今 同契 注
《
经典释 文
· 周易音义 》释
“易
” 字
日
:
“虞 翻 注 《参同 契 》
云
‘字从 日
下
月
’
”
按
:
虞翻 释
“易
” 字首 见 于 《参 同
契 》
,
可 知其 注 《参同契 》要早 于注 《
周
易 》
。 且虞 氏注 《
周 易 》
,
多 受 《
参同
契 》影响
,
如 注 《
象 》《乾 》
:
“ 天 行
健
,
君 子 以 自强不 息
。
” 虞翻称
:
“天一
日一夜过 周 一 度
” , 此乃 释 《参同契 》语
,
注 《象 》 《坤 》
:
“东 北 丧朋
,
乃 终有
庆
。
” 曰
:
“谓 月三 日
,
震象出庚
,
故
,
‘乃 终有庆
’
谓 阳 月三 日变而成震 出
庚
,
至八 日成 兑见丁
,
庚 四丁南
,
故
‘西
南得朋
’ 二 十九 日消乙 入 坤 灭藏于
癸
,
乙东癸北故
‘东北丧朋
’
”
。
等亦释
《
参 同契 》
语
多评论
,
而郑玄 《易 》注成于建安五年
,
据此考之
,
《周 易 注 》成书于建安五年之
后
,
建安十兰年前
。
三
、 郑玄解 《尚书 》
违失事 目
《
三 国志
· 吴书
· 虞翻传 》注引 《
翻
别 传 》
:
“又奏郑玄解 《尚 书 》违 失事
目
”
按
:
估计此奏应在 建 安五 年郑 玄卒
后
。
同一奏章还说
:
“又 玄所 注五经
,
违
又 尤甚 者百六十七 事
,
不 可不 正
,
行乎学
校
,
传乎将来
,
巨窃耻之
。
” 虞 翻 既指 出
五经
“违又 尤甚 者百六 十七 事
”
,
可知虞
翻 尚有 《
郑玄解五经违 失事 目 》
,
《
郑玄
解 尚书违 失事 目 》
或 由其中摘出
。
二
、 周 肠注
《
经 典 释 文
· 序 录 》
:
“虞翻 注十
卷
”
。
《隋书
· 经 籍志 》
:
“周 易九卷
,
吴
待御史虞翻注
。
”
《
唐书
· 艺文志 》
:
“ 虞翻注九卷
,
。
技
:
《
三 国志
· 吴 书
· 虞 翻 传 》
:
“ 翻 与少府 孔融 书
, 并示 以 所 著 《
易著 》
’ 。
孔融 于建 安元 年 住 少府
,
建安 十三 年被
杀
,
其间 曾观 此书
,
虞 翻 对郑玄 《
易 》
颇
四
、 周 场 日月变例
《
七录 》日
“六 卷
”
。
《隋书
· 经籍志 》
:
“周 易 日月 变例
六 卷
,
虞翻
,
陆绩撰
”
。
按
:
由史书考之
,
虞 翻比 陆绩约大十
八 岁左 右
,
故 《
三国志
, 吴书
· 陆绩传 》
称虞翻
“旧齿名盛
” ,
又 说 他们 二人
“年 亦
差 长
”
,
陆绩卒时 只有三 十二岁
,
虞翻 此
时尚未罪放 交州
,
故此 书亦属早 期撰述
。
五
、 孝经 注
唐 玄 宗 《
孝经 序 》
:
“ 韦昭
、 王 肃
,
先儒 之领袖
,
虞 翻
、 刘邵 抑 又次 焉
。 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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