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
”
又感怀太子盾
,
“广买 田业,
多畜私 财
。
”
除了霸占农民耕地
,
官僚地主还
不断地侵夺官田
,
如魏末晋初
“裴秀
占官稻田
。
”
泰始初
,
李熹也指出
“故
立进
令刘友
,
前尚书山涛
,
中山王
司马睦
,
故尚书仆射武陵
,
各占官三 更稻田
。
”
西
晋末
,
“少府夏侯承,
取官田
,
立私 屋
。
”
占夺官田的情况
,
日益严 重
,
进而侵占山
林川泽
,
如王浚
“广
占山泽
,
引水灌田
,
溃陷家墓
。
”
此外
,
还有 赐田
,
如 西晋末
,
周处战没
,
“又 赐王家近
田五顷
。
”
官僚地主广占土地
,
也必然要占有大量的劳 动人
手
,
如石崇就有
“仓头八百余人
·
一
田宅称是
。
”
因此
,
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把 农民
变成自己的私 附
。
“咸宁三年
公元年
,
中山王
睦遣使募徙 国内八县受通 逃
私占
,
及变易姓名诈冒复除者
,
七百余户
。
”
函不仅中原
、
江南一带如此
,
当时 的三蜀
地区
,
土地集中的现象也相 当严重
。
成 仅初期
,
李班曾向李雄建议
,
“班以
古者垦田均
平
,
贫富获所
。
今贵者广占荒田
,
贫者种殖无 地
,
富者以己所余而卖之
,
此岂王者大均
之义乎
雄纳之
。
”
函成汉初 期三蜀地区的这种情况
,
就是蜀汉以来大 土地所有制遂渐
发展 的结果和表现
。
由此可见
,
西晋时 期
,
大土地所有制迅 速地 发展着
。
在孙吴
、
西晋 的基础上
,
东晋南朝大土地所有制得到了进一 步的发展
。
如上所 述
,
汉魏以来大土地所有者 通过兼并农民耕地
,
占夺官田公地
,
以及 赐田等 途径
,
不断地
把土地集中起来
,
与 此同时
,
把大量 的农民变成私 附
。
这种情况
,
到东晋南朝时
,
有了
进一步的发展
。
史称
“晋
自中兴以来
,
治纲大弛
,
权门并兼
,
强弱相凌
,
百 姓 流离
,
不得保其产业
,
”
足见土地兼并之激烈
。
再就 赐田说来
,
东晋初
,
王导就受赐
“
良田
八十余顷
。
”
除了合法 的赐田外
,
大地主还封固山泽
。
安帝 隆安中
,
侨姓士族刁迷
,
“兄弟子艇并不拘名行,
以货殖为务
,
有田万顷
,
奴婶数千人
,
余资称是
。
··
一刁
氏素
殷富
,
奴客纵横
,
固吝山泽
,
为京口之蠢
。
”
大地主不但广占田地封固山泽
,
而且拥
有大量 的私附
。
咸康初
,
山遐
“为余姚令
。
时江左 初基
,
法 禁宽弛
,
豪族多挟藏户口
,
以为私附
。
遐绳以峻法
,
到县八 旬
,
出口万余
。
”
骊仅余姚一县
,
被检括出的 私附
,
就
有万余口
,
其他郡县 及未被检括出者
,
更可想见
。
因此东晋大 土地所有 制进一 步地发
展起来了
,
此后南朝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 步
。
在魏 晋大土地所有制发展 的过程中
,
大地主占有广大的田地
,
奴役着各种依 附者
,
如佃客
、
徒附
、
懂仆 等
,
也 包括 大量的部曲在内
,
故大土地所有者
,
往往就是部曲主
。
前引仲长统所 言
,
东汉末豪富之家
,
既有大片的膏田
,
又有成千上万的
“徒附”
。
所谓
“徒附”
,
亦即
“义 徒”
、
“附从”
等等
,
是大 地主 的各种依 附者
,
其中可能包括部曲
在内,
而
“徒附”
经 过武装
,
就成私家部曲
。
如东汉末
,
田畴把
“附 从”
组成部曲
西 晋末
,
祖邀 的部曲
,
包括
“宾客
、
义徒
”
等身份
。
可见
“徒附”
或者包括着私家部
曲
,
私 家部曲或者由
“徒附”
武装而来
。
孙吴 时
,
部曲主徐平
,
其家有
“憧客
土田
”
。
西晋末
,
范长生是广 占田地并拥有大量部曲的大地主
。
晋惠帝太安二年公元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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