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实权
。
到明帝太和五年( 2
31)
,“复置护匈奴中
郎将
”,
治所在晋阳(并州治所
,
在今山西太原市西
南)
。
一般以并州刺史兼领此职
。
氏人内徙后
,
大都保留有部落组织
。
《魏略
·
西
戎传》云
:“
自有王侯在其虚落间
.
”
符洪的父亲怀归
即是
“部落小帅”
0
.
因此
,
从大范围而言
,
他们和
汉人交错杂居在一起
,
从他们本民族的角度而言
,
仍
有相应的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域
.
为了便于对内迁 氏
人的管理
,
和汉人区别对待
,
曹魏在 氏人集中区设有
安夷护军
,
治美阳(属扶风郡
,
今陕西扶风县东)
,
抚
夷护军
,
治云阳
(今陕西淳化西北)
.
此外
,
还有和
戎护军
、
征羌护军
(郭淮 曾为之)
等
.
由于曹魏护军名目较多
,
职掌不一
。
其中
,
安
、
抚夷二护军比较明确
.
正元二年
(2 55 )
冬十月
,
高
贵乡公曹髦下诏曰
:
“联以
寡德
,
不能式遏寇虐
,
乃
令蜀贼陆梁边睡
.
挑西之战
,
至取负败
,
将士死亡
,
计以千数
,
或没命战场
,
冤魂不反
,
或牵掣房手
,
流
离异域
,
吾深痛憨
,
为之悼心
。
其令所在郡典农及安
抚夷二护军各部大吏慰恤其门户
,
无差赋役一年,
其
力战死事者
,
皆如旧科
,
勿有所漏
.”
这份诏书从
慰 问的 角度表达了皇帝对那些在 对蜀战争中死亡
、
被俘将士及其家属的关怀
.
受到指令的地方官吏为
“郡典农及安抚夷二护军各 部大吏。
”
在他 们所管辖
的地区
,
将士们死
、
俘最多
.“郡典农”
指管理 屯田
的典农中郎将
、
典农都尉
、
校尉等职官
.“安抚夷二
部护军
”是专门管理内迁氏人的行政单 位
.
从上面这
份诏书可以看出二护军有一是的管辖范围
,
其身份
相当于地方军政长官
,
管辖下的内迁 氏人等少数民
族 亦拼亦战
,
具有兵民合一的性质
.
护军制对后来
,
尤其对十六 国的地方行政制度
影响较大
。
曹魏设置的抚夷护军一直到前秦时仍然
沿用
,
这在前秦建元四年
(386 )《广武将军口产碑》
中有记载
。
前秦时
,
冯诩郡内设抚夷
、
土门
、
铜官
、
宜君四护军
,
北地郡内设三原护军
。
此外
,
后秦
、
前
凉
、
西凉
、
北凉
、
后凉
、
南凉都实行过护军制度
.
至后仇池国
(38 6—刁 准3)
时
,
“分诸四山氏、
羌为
二十部护军
,
各为镇皮
,
’
不置郡县. ’
’
@护军正式成
为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
代替了郡县
。
护军制是魏晋以
来边地各少数民族内徙中原
,
中原民族及人口分布
复杂化了的产物
,
有利于兵
、
民的集中和管理
。
它发
端于曹魏
,
对后来
,
尤其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
建立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
《三国志》卷3 0《乌植鲜卑东夷传》
。
《晋书》卷5 6《江统传》
.
《三国志》卷1《武帝纪》
.
《后汉书》卷
相
《仲长统传》录《昌气
·
理乱
篇》唐李贤等注
。
《三国志》卷1 6《杜恕传》
。
@参见唐长孺先生《晋代北境各族
“变乱”
的
性质及五胡政权在中国的统治》一文
,
载《魏晋
南北朝史论丛》
,
三联书店出版
。
参见王仲牵先生
《魏晋南北朝史》上册
,
第
205—206
页
.
《读通鉴论》卷
一0
.
《三国志
·
魏纪》
。
《三国志》卷
54
《周瑜传》注引《江表传》
.
@同上书卷
9《曹爽传》
.
《晋书》卷2 6《食货志》
.
《三国志》卷
14
《张既传》
,
卷1 5《司马朗
传》
。
同上书卷
2刁《高柔传》
.
同上书卷3 0
《乌担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
·
西
戎传》
。
《后汉书》卷8 6《朋枷传》
.
《三国志》卷2 6《郭淮传》
。
《文选》卷2 0
播岳
《上关中诗表》
。
同上书卷5 7潘母
《马济督谏》
·
@
见马长寿先生《乌植与鲜卑》第
15 5
一16 1
页
,
上
海人 民出版社出版
.
见黄烈先生
《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第9
页
,
人
民出版社出版
。
《三国志》卷
1 5
《梁习传》
。
《晋书》卷97《北狄匈奴传》
o
见周伟洲先生
《汉赵国史》第1 7
—
1 8
页
,
山
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
《资治通鉴》卷7 6
嘉平五年条
。
《三国志》卷2 6《牵招传》
.
@@
《后汉书
·
百官志五》
.
《晋书》卷1 12《符洪载记》
0
@
《三国志》卷
4
《文帝纪》
。
《金石萃编》卷2 5
。
见 马长寿先生
《氏与羌》第能页
,
上海人民出
版社出版
。
@
《宋书》卷 9 8《氏胡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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