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 三项财经措施作用析疑
他是孙吴政权中的庐江人的首领
,
累有功劳
,
官至偏将军
。
蒋钦
,
九江寿春治今安徽寿县
人
,
随
孙策东渡
,
力战有功
,
官至右护军
。
潘璋
,
东郡发干治今山东冠县 东南人
,
屡有战功
,
官至右将
军而卒
。
排比之后即可发现
,
孙权选择这六家实行
“
赐田复客
”
并非依据诸如官职
、
爵位之类的统一标准
,
而是因人而赐的
,
实是特例
,
别人即使有某一条件相似 也不能援例享受
。
在孙吴 内部
,
最易于比较的
是官职
,
凌统
、
丁奉在 孙权 时也 官至偏将军
,
朱然在孙权时也曾官至右护军
,
然而他们均未能得到
“
赐田复客
”
的殊遇
。
可见孙权几次赐田复客虽然也是向官僚割让财源的举动
,
但仅仅局限于几位南
渡功臣而已
,
此后三嗣主均无同类举动
。
如果将这六家特例概括成一种
“制度”,
恐怕有以偏概全之
失
。
其实
,
《三国志
·
吴书
·
周瑜传》载
,
孙权专门针对 周瑜
、
程普两家所下的
“其有 人客,
皆不得
间
”
的命令
,
本身就说明当时并不存在着允许豪族可以合法占有一定数量的依附民的法令规定
,
地
方政府要过问豪族荫 占
“
人客
”
的情况也是可以的
。
据
《世说新语
·
政事篇》载
,
孙皓时
,
会稽人贺
邵 出任吴郡太守
,
“检校诸顾、
陆役使官兵及藏通亡
,
悉以事言上
,
罪者甚众
。
陆抗时为江陵都督
,
故
下请孙皓
,
然后得释
。”
余嘉锡在
《世说新语笺注》中注云
“藏通亡者,
丧乱之时
,
赋 繁役重
,
人多
离其本土
,
逃亡在外
,
辄为势家所藏匿
,
官不敢间
。”
这种措词是颇有斟酌的
。
“官不敢
问
”
不是
“官
不能间
”。
贺邵之例说明要
“
间
”
也是可以的
。
这表明豪族 荫占劳动人手逃避政府赋役并没有得到孙
吴法律的保护
,
由此也反映出孙吴时期不存在着制度化的
“赐
田复 客
”
制
。
第二
,
孙权选择
“赐
田复客
”
对象时是否带有某种倾向性
经排比
,
可以发现孙权给予
“
赐田复客
”
殊遇的六家有一个共 同之处
,
即他们全都不是江东土著
的世家豪族
,
而是从江北主要是从皖北
东渡的流寓之家
,
而其他从北方东渡而来的功臣如张昭
、
鲁肃等一大批人均未有如此待遇
,
证明
“
非江东土著
”
也不是孙权选择
“赐田复客”
之家的统一标准
。
但是
,
这一共 同点却另有值得细究之处
。
以田庄经济为特征的江南大地主经济的发展必须有个过程
。
孙吴政权中那些东渡而来的元勋和
新贵
,
在流寓江东之后
,
许多人即凭借自己在孙吴政权 中的权势大力发展私人经济
。
但是在孙吴前
期
,
流寓之家在江东的时日尚短
,
移植后的根基毕竟尚浅
,
其私家经济状况与土生土长根基 雄厚的
江东世家豪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
即使原来是 富豪大族者如周瑜
、
鲁肃等
,
流寓之后在相当长的一
段时间内也处于今不如昔的状况
。
因此
,
为了从经济方面回报这些东渡而来
、
对孙吴立 足江东立下
汗马功劳的元勋或新贵
,
孙权多次运用财政手段去资助他们
。
可见孙权所选择的
“
赐田复客
”
对象均
为南渡流寓功臣不是偶然的
,
所应用范围相 当有限
,
对于江南大地主经济发展的全局影响不大
至于孙吴是否另外制定有适用于一般豪族的
“赐
田
”、“复客”
规定
,
史籍记载语焉不详
。
有的论
著认为有
,
说是
“殊其
门户
”
之制
。
由于
《三国志
·
吴 书》存录下来的
“殊其门户”
记载不过二三例
,
从中要概括出带有普遍性的结论值得慎重推敲
。
众所周知
,
孙吴的户籍分兵
、
吏
、
民三种
,
这是探讨
“殊其
门户
”
的经济内容的一个前提
。
《三
国志》卷五一《宗室传
·
孙韶传》注引
《吴历》
,
丹阳郡承妨览
、
戴员反叛之后
,
被 帐下徐元
、
孙高
、
傅婴等所杀
孙权
“摺高、
婴为牙门
,
其余皆加赐金帛
,
殊其门户
。”
可见孙高
、
傅婴等平叛 有功 的
军吏本来隶属兵籍或者是吏籍
。
又据《三国志》卷五七《虞翻传》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
,
丁览出
自
“单微”
之家
,
仕郡至功曹
,
守始平长而病卒
。
其
“
为人精微洁净
,
门无杂宾
。
孙权深贵待之
,
未
及握用
,
会病卒
,
甚见痛惜
,
殊其 门户
”。
可见丁览原来属于
“吏家”。
孙权对他们加以
“殊其 门户”
的优待
,
意在使他们有别于其他兵家或吏 家
。“兵家”
子弟要世代当兵
,
而
“吏家”
按孙 休在 永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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