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乐制及拟乐府诗形态考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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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其十二曲
,
便缪袭为词
,
述以功德代汉
。”
又曹植《辈舞诗序》云
: “
故汉灵帝西园鼓吹有李
坚者
,
能孽舞
,
遭世荒乱
,
坚擂 越关西
,
随将军段喂
,
先帝闻其旧伎
,
下书召坚
。
坚年逾 七十
,
中间废而 不为
,
又古典甚多谬 误
,
异代之 文
,
未必相袭
,
故依前曲作新歌五篇
。”这段话 写 于
曹操死 后
,
所谓
“异代
之文
,
未必相袭
”
,
明确提出一代自有 一代乐曲
,
既 然魏已代汉
,
自然
另作新词
。
从以上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
,
由朝廷统一管理的音乐
,
一般人是不可以私 造 的
,
只有
受统治者之命方可为之
。
雅 乐如此
,
而 产在 于汉代民间的乐府是否如此 呢?对此史书 缺乏
直接记载
,
只能间接推测之
。
《宋书
·
乐志》说
:“相
和
,
汉旧歌也
。
丝竹更相和
,
执节者歌
。
本一部
,
魏明帝分为二
,
更递夜宿
。
本十七 曲
,
朱 生
、
宋识
、
列 和等复合之为十三曲
。”包
括
“
相和
”在
内的
“赵代
秦楚之讴
”被
汉乐府机构采集
、
编订之 后
,
显然是施用 于统治阶 层 的
,
尽管其使用并不限于宫廷
,
但一般人没有经过皇权特许
、
非乐官不得改作
;
魏明帝沿袭这
种做法
。《
三国志
·
魏志
·
武帝纪》注 引《曹瞒传》曰
:“
太祖为人桃易
,
无威重
,
好音乐
,
倡优
在 侧
,
常以夕达旦
”
,
其《遗 令》谓
:“吾蟀妾与伎人 皆勤苦
,
使着铜 雀台
,
善待之
。
月旦十
五日
,
自朝至午
,
辄向帐中作伎乐
。”
故《三国志》卷一 注引《魏书》曰
:“太
祖登高必赋
,
及造
新诗
,
被 之管弦
,
皆成乐章
。”我
们注意到建安时期曹操好乐
、
拟乐的大量记载
,
而其他人 作
合 乐之词甚少
,
这当然反 映出曹操 通脱
、
好 乐
,
同时也可 能反 映 出只有最 高统治者才可以
随便 依乐撰词
。
沈约《宋书
·
乐 志》叙述南朝民歌 吴歌
、
西曲
“
凡此诸曲
,
始 皆徒歌
,
既而 被
之管弦
”之后
云
:
‘.
又有 因弦 管金石
,
造歌以被之
,
魏世三调歌词 之类是也
”
。
《宋书》载录的
, ’t目和 曲
”
十五 曲 中
,
除 了《江 南》
、
《东光》
、
《鸡 鸣》
、
《乌生》
、《
平陵东》
、
《陌上桑》为 汉代古
辞
,
余下 九首一 首为 曹王之辞
,
另八首皆为曹操之词
。
现存曹操诗歌除以上八首
,
其他诸作
亦 皆混 入汉乐府民歌 曲调 之 中
,
在相和三调歌(清
、
平
、
瑟三 调)中便有其著名 作 品《短歌
行》
、
《苦寒行》等
。
由此我 们可以推测
,
雅 乐是一种宫廷
、
庙堂之 乐
,
用于汉 献帝宫廷 之 中
,
而 曹操则 可以大 好 乐府
,
由于 汉乐府旧辞已大量散佚
,
曹操 便
“造歌
以被 之
”
,
《资治通鉴》
卷 一三四胡三省注谓
:“
魏太祖自作乐府
,
被 于管 弦
。
后遂置清商令以掌之
,
属 光禄
勋
。”于是
我们今天 看到 的就是汉旧曲而曹操所撰新 词
。
曹操在世如此
,
其死后 乐府旧曲仍
为最高层统治者管 理
。
《晋 书
·
乐志》称
“黄 初 中,
左延年以新 声被宠
”
,
“
新声
”显然 为皇帝
专用
。
事实 上
,
拟 作 乐府必须要合乐
,
而一般士人并没有专门的伎乐队伍
,
故也不便于拟
制
。
现存建安拟 乐府诗的数目也能说明这点
。
保存至今且明确可以判定为拟乐府作品除
三曹父子 之作以外
,
陈琳
、
阮璃各有一首
;
左延年有《秦女休行》
;
王聚有《七哀》
,
《文选》著
录 则 归入
“诗
·
哀伤
”类
,
不作乐府
。
当然
,
保存至今的数量并不等于 当时数目
。
不过作为
当时著名诗人
,
创作能力都很 旺盛
,
写作拟 乐府诗数量如此 之少显 然别有原 因
,
这原因可
能就是前边所述非奉最高统治者之命不得随意拟 作这一无形 规定
。
似乎比较例外的是曹植写有大量拟乐府诗
。
从曹植后期辗转迁徙的遭遇看
,
其拟 乐府
诗合乐的可能性很小
,
这就 暗示 着曹魏建国之后 甚至建安后期在拟 乐府创作上 的诗
、
乐分
离的时代特点
。
汉末建安时期已经 出现 了歌
、
诗分途的趋势
;
此时文人士子 仍然好乐
,
但
他们开始了抉撰写书面之诗的新的艺术活动方式
,
曹王《叙诗》中写道
: “
为太子时
,
北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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