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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英殿本三国志刊误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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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也, 今正。 ” 考李氏改“ 万” 字为“ 千” , 盖由未识十二分休之义。 十二分休, 其意谓十分之二分休也。 五万十分之 二, 正得四万, 何得迳易原文乎! 宋明诸本俱作“ 四万” , 是可证也。 《 魏志·国渊传》 “ 刚断英” 。裴注云: “ 对‘ ’ 或作‘ 特’ 。 ” 《 吴志·薛综传》 “ 横目苟身。 ” 裴注: “ 诸书‘ 苟 身’ 或作‘ 句身’ 。 ” 考《 吴志·三主传》 后继以《 刘太史士传》 , 盖诸人受命汉室先於孙氏, 据有江东, 故陈氏列之於《 嫔妃传》 前, 以示有别於吴国诸臣也。斯乃陈氏编次之微旨。而《 魏志》 以《 后妃传》 置於《 董二袁刘传》 之前, 则兴其编次 之例有违矣。董卓二袁及刘表与魏武同时崛起, 比肩事汉, 后虽破灭, 原非臣服, 安可与魏氏诸臣并列, 其理至 明也。 按日本刊本《 群书治要》 卷二十五所录《 国志》 列董袁诸传於《 后妃传》 之前, 正与《 吴志》 编次之例合, 似较 今本为胜也。 又《 吴志·诸葛恪传》 , 《 太平御览》 卷八百四十四引在《 雇雍传》 后, 《 甘宁传》 前, 与今本异。 由是以 知承祚之书有为后世所窜乱, 斯或明征也。 考《 蜀志·正传》 云: “ 泰始中除安阳令, 迁巴西太守。泰始八年诏曰; 正昔在成都, 颠沛守义, 不违忠 节, 及见受用, 尽心干事, 有治理之绩, 其以正为巴西太守。 ” 窃疑“ 泰始八年诏曰” 至“ 其以正为巴西太守” , 意裴 注窜入正文者。 陈氏文章简峻, 而下文云: “ 泰始中迁巴西太守” , 语意已足, 无缘重赘, “ 泰始八年诏曰” 诸句, 可 不必也。余例见《 十驾斋养新录》 、 《 廿二史考异》 、 《 三国志证闻》 及李慈铭《 三国志札记》 诸书, 兹不具录。 如今本《 魏志》 标目曰: “ 武帝操” 、 “ 齐王芳” 、 “ 高贵乡公髦” 、 “ 陈留王奂” 。按: 《 鲍勋传》 云: “ 事见《 武 纪》 ” , 《 仓慈传》 云: “ 见《 三少帝纪》 ” , 此陈氏之标目也。考诸裴注, 其例尤多, 不具引。 据叶昌炽《 缘督庐日记》 云: “ 宋单行本《 魏志》 藏於孙迁伯家, 宋大字监本《 三国志》 藏於刘氏嘉业堂。 ” 章 太炎《 易校三国志序》 : “ 明影钞北宋本及宋咸平本藏於易培基处。 ” 又《 天一阁书目》 有元大德本及明嘉靖衢州 参军蔡宙重刊本。 丁晏有校本, 藏浙江图书馆。 其脱文: 如《 魏志·武帝纪》 : “ 果为贼所杀。 ” 殿本“ 为” 下脱“ 贼” 字。《 明帝纪》 : “ 岂朕训导未洽。 ” 今本 “ 岂” 下夺“ 朕” 字, 则语意不完。 有脱至数字者: 如《 吴志·孙权传》 : “ 诏立国学, 置都讲祭酒。 ” 殿本脱“ 国学置” 三字。 又传注: “ 匡衡奏从甘 泉河东郊於长安, 言文王郊於酆。 ” 殿本夺: 长安言文王郊於” 七字。 或以字脱而误者: 《 魏志·明帝纪》 : “ 泰山茬 县言黄龙见。 ” 殿本“ 山” 上脱“ 泰” 字, 而“ 茬” 又误作“ 荏” , 不知泰山乃郡名, 茬为其属县也。又《 陆瑁传》 : “ 未有 远征於此时。 ” 殿本“ 有” 下脱“ 远” 字, “ 征” 字又误作“ 正” , 则与上下文意不相属矣。 或不审语意而误脱者: 如《 魏 志·三少帝纪》 : “ 贼谓整曰: 诸葛公欲活汝。 ” 殿本脱“ 贼谓” 二字, 遂谓此语为整语, 则上下文意遂不相连贯矣。 如不识借字而妄增者: 《 吴志·张昭传》 : “ 不度权得。 ” 后人不识“ 得” 之可通乎“ 德” , 因於“ 得” 下加“ 道” 字以足其意, 则於文反赘矣。或蒙上文而衍者: 《 魏志·曹爽传》 : “ 臣言二祖亦属臣以后事。 ” 殿本“ 事” 下有“ 为 念” 二字, 盖蒙上文“ 深以后事为念” 而衍也。 或涉下文而衍者: 《 魏志·刘晔传》 注: “ 渡江袭之。 ” 殿本作“ 渡江袭 其内。 ” 盖涉下文“ 我袭其内” 而衍也。或不审句意而妄增者: 《 蜀志·刘琰传》 : “ 胡具以告。 ” 殿本“ 告” 下增“ 言 琰” 二字, 则文意反赘矣。 或因字误而妄增者: 《 魏志·张传》 注: “ 围城必阙。 ” 殿本“ 阙” 字误作“ 开” , 因於其下加 “ 出路” 二字。 又《 四夷传》 : “ 不请。 ” 殿本“ ” 字误作“ 句” , 因於其下加“ 丽” 字, 失原意矣。 或失句读而妄增者: 《 魏志何夔传》 : “ 太傅入见, 太子正法服而礼焉。 ” 殿本以“ 太傅入见太子” 为句, 遂於下句上妄增“ 太子” 二字, 句 有赘矣。 或不顾文理而妄增者: 《 魏志·明帝纪》 : “ 明帝即拜渊扬烈将军。 ” 殿本於“ 即” 下妄增“ 位” 字, 谓明帝即 位拜渊扬烈将军, 然上文明言太和二年, 是明帝即位已二年, 焉能於此复言即位乎? 或不考史实而妄增者: 《 蜀 志·先祖传》 : “ 先祖遣关羽守下邳, 先祖还小沛。 ” 按: 《 太平御览》 卷一百一十七引无“ 先祖遣关羽守下邳” 八 字, 是也。 或有后人旁识而误并入正文者: 《 魏志·杨阜传》 : “ 阜常见明帝著帽被缥绫半。 ” 殿本“ ” 下有“ 袖” 字, 此盖后人用“ 袖” 以释“ ” 误并入正文也。 b k或以音近而误者: 如《 魏志·文帝纪》 注: “ 土水之母也。 ” 殿本“ 母” 字作“ 牡” 。《 蜀志·杨仪传》 : “ 惟后将 军费往省之。 ” 殿本“ 惟” 误作“ 为” 。 或以形近而误者: 《 魏志·桓阶传》 : “ 太子仁冠子。 ” 殿本“ 仁” 字作“ 位” 。 或 以字形残脱而误者: 《 魏志·武帝纪》 : “ 将士皆惶惧。 ” 殿本“ 惶” 字作“ 怛” 。《 吴志·孙亮传》 : ( 下转第 58页)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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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06-3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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