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期高 敏: ?!三国志裴松之注引书考
1 . 东方朔 !神异经。卷 4(此为 !三国志 卷
数, 下同 )裴注:
?? 又东方朔!神异经 曰 (下略 )。
按此乃裴注引以释 # 火浣布 , 共引 84字。 !隋
志 史部, # !神异经一卷, 东方朔撰, 张华注。
2 . !春秋 。卷 5裴注:
?? 臣松之以为 !春秋 之义: # 内大恶讳, 小
恶不书 。
又卷 24裴注:
?? !春秋传 曰: # 命我先人典司家祏。 注
曰: #宗庙所以藏主石室者。
此乃裴注间接引书之例证, 实是裴注所根据的材
料之一无疑。
3 . 夏侯湛!鲁芝铭 。卷 9裴注:
?? 臣松之案: 夏侯湛为 !芝铭 及干宝 !晋
纪 并云: # 爽既诛, 宣王即擢芝为并州刺史,
以综为安东参军。 与 !世语 不同。
按此乃裴注引夏侯湛所撰之 !鲁芝铭及干宝 !晋
纪 所载曹魏事, 用以与 !世语 之记载别异同。
!隋志集部: #晋散骑常侍 !夏侯湛集十卷, 梁有
录一卷。 不知是否有关; 然诸家对 !鲁芝铭 与
!夏侯湛集均未著录, 故应作裴注所引单篇看待。
4 . 潘勖 !荀彧碑文 。卷 10裴注:
?? 臣松之以本传不称彧容貌, 故载 !典略
与 !衡传 以见之。又潘勖为 !彧碑文 , 称彧
#瓌姿奇表。
按此乃裴注引潘勖所撰之 !荀彧碑文以补 #不称
彧容貌 之缺漏。 !隋志 集部: # 后汉尚书右丞
!潘勖集 二卷, 梁有录一卷, 亡。 !三国志卷 21
!魏书 % 卫觊传附潘勖传 : # 尚书右丞河南潘
勖。 裴注: # !文章志 曰: 勖字元茂, 初名芝, 改名
勖, 后避讳。或曰勖献帝时为尚书郎, 迁右丞。
&&二十年, 迁东海相。未发, 留拜尚书左丞。其
年病卒, 时年五十余。魏公九锡策命, 勖所作也。
该篇策命, 全文约千二百字, 见卷 1!武帝纪 建安
十八年条, 而裴注: # 后汉尚书左丞潘之辞也。
字元茂, 陈留中牟人。 可见潘即潘勖,、 勖
同字。但建安十八年潘勖仍为尚书右丞, 建安二
十年方拜尚书左丞。裴注前后不一。
5 . 杜恕 !家戒 。卷 11裴注:
?? 杜恕著 !家戒 称阁曰 (下略 )。
按此乃裴注卷 11!邴原传 # 永宁太仆东郡张阁以
简质闻 句, 引杜恕 !家戒 述张阁事迹, 共 71字。
!隋志 对杜恕!家戒 无著录。
6 . 周生烈!论语义例 。卷 13裴注:
? ? 臣松之案: 此人姓周生, 名烈。何晏 !论
语集解 有烈 !义例 , 余所著述, 见晋武帝
!中经簿。
按此乃裴注卷 13!王朗传附子肃传 # 自魏初证士
燉煌周生烈句, 释其姓与名, 因复姓 #周生 易误
为单姓#周 , 并兼及其著作。何晏 !论语序 称:
#近故司空陈群、 太常王肃、 博士周生烈, 皆为义
说, 前世传授, 虽有异同, 不为训觧。中间为之训
解, 至于今, 多矣。 以何晏之意, 周生烈之 !论语义
例行于世, 早在晏作 !论语集解 之前。明代人
金蟠 !古注论语姓氏考 有周生烈, 称: # 周生烈。
按生烈燉煌人, 字文逸, 本姓唐, 魏博士, 侍中。 金
氏以其姓周名生烈, 则与裴氏之说异。
7 . 蒋济 !立郊议 。卷 14裴注:
? ? 臣松之案蒋济 !立郊议 称: # !曹腾碑
文云: 曹氏族出自邾。 + !魏书 述曹氏胤
绪亦如之。魏武作 !家传 , 自云曹叔振铎之
后。故陈思王作 !武帝诔曰: # 于穆武皇, 冑
稷胤周。 此其不同者也。及至景初, 明帝从
高堂隆议, 谓魏为舜后。后魏为 !禅晋文 , 称
#昔我皇祖有虞 , 则其异弥甚。寻济难隆, 及
与尚书缪袭往反, 并有理据, 文多不载。
按此乃裴注论及曹氏族源, 引多书互参, 以见其异
同。裴注所引蒋济 !立郊议中议论约百余字, 以
明蒋氏之说。!隋志 子部著录有蒋济 !蒋子万机
论8卷, 但该篇恐非 !万机论 中文。裴注引有
!魏郊祀奏 一书, 收辑曹魏有关郊祀的奏章文件,
蒋济 !立郊议或为其中一篇。
8 . 曹操 !家传。见上引裴注。
按今存之 !曹操集 中所收文章, 大部转引自 !三
国志及裴注, 却未收录此 !家传 。裴注称操 !家
传自云族源所出, 则其传当从族源叙述起, 迄操
止, 文字当不少。魏晋间人喜作 !家传 、 !家诫
一类, !隋志 著录多种。又 !隋志史部: # !曹氏
家传一卷, 曹毗撰。 !晋书 卷 92!文苑 % 曹毗
传称毗为曹休后裔, # 凡所著文笔十五卷, 传于
世。毗所撰传与操所撰传, 当有一定渊源关系。
9 . !禅晋文 。见上引裴注。
按此篇文章不知何人所作, !三国志 及 !晋书 均
无载。
10 . !金谷集 。卷 16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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