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大 学 学 报
(
哲 学 杜 会 科
学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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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年
第
3
期
关 于 曹 魏 屯 田 客 摇 役
兵 役 负 担 问 题 的 历 史 考 察
王
鑫
义
曹 魏 民屯上 的 劳 动者 一 一屯 田 客
,
在 按 照持 私牛者 官 民中分
,
持 官 牛者 官六 民四 的
实 物地租分 成 制 交纳过 田 租 以 后
,
究 竞 还有无摇 役
、
兵役 负担 ?
目前学 术 界对 于这 个问
题的 意 见尚不 统一
,
有 人持 肯定态度
,
有人持 否定 观 点
。
虽然 论者 的认 识不 同
,
但 在研
究 方 法 的问题 上 却都 存在 着 简单划 一 的 偏 向
,
即都 把 近七 十年曹 魏民 屯史上 有关屯 田 客
摇 役
、 兵役 问题 的史 料放到 同一历 史平面 上 加 以考察
, 或者 以 前期的 情况 为 后期 的情 况开
脱
,
或 者用 后 期的情 况 否定 前期 的情 况
,
从 而 得出 了 完全 相反 的 结论
。 我 认为
,
对 于曹
魏 屯田 客是 否 服摇 役
、
兵 役 的问题 笼统 地 予 以肯定 或否 定都 不 符合 当时的 历史 情 况
, 应 当
把有关史料放到曹 魏 民屯 这个较
一
长历史过 程 的不 同发 展阶 段
,
联 系其 发生 的 特定历史环
境
,
具体问 题具体分 析
,
这样才能得 出可 靠的 结论
。 秉 此原 则
,
本 文试 对 曹魏 屯田 客摇
役
、
兵 役 负担 的阶 段 性特点 作如下探讨
。
综 合有关史料
,
我 认为在曹 操始 创 民屯的建 安 时期 ( 公元 1 9
6 年至 2 1
9 年 )
,
屯 田客
没有摇 役
、
兵役 负担
。
魏 明 帝时 担任大 司农 的司马 芝说
:
“ 国家 之 要
,
唯在谷 帛
。 武 皇帝
特 开 屯田 之官
,
专 以 农 桑为 业
。
建安 中
,
天下 仓柬充 实
,
百姓殷 足
。
” ①这 句 话是对建
安 时期 民 屯情 况 的追 述
。
所 谓
“专 以 农 桑为 业
”
,
就 是 国家只 按 照 既 定的实 物 地租分 成
制 向屯 田客课 取谷 帛
,
不 再 向屯 田 客 科派 摇 役
、
兵役
,
使 屯 田 客得 以集 中力 量 务 农 积
谷
。
目前我 们 虽 然没有看 到屯 田 客不 承担摇 役
、 兵 役 的直 接文字 记 载
,
但有一 个旁 证 材
和
「
可作判 定 此问 题的 参考
。
据 《 三 国 志 》 卷 1 5 《 贾逢传 》 记 载
,
建安 十六 年 ( 公 元 2 1 1
年 )
,
贾逢 任 弘农太守
,
“其后发 兵 逢疑 屯 田都 尉 藏亡 民
。 都 尉 自以不 属郡
,
言 语 不
顺
,
遴 怒
,
收 之
,
数以 罪
, 挝拆脚
, 坐免
。
” 郡县 征兵
,
郡 县 编 户 跑到屯 田 区里去躲 避
。
由于 民屯不 隶 属 于郡县
,
屯 田 都尉 不 服从 郡太 守贾 逢 的 搜 查
,
所 以 发生 了纠 纷
。
这个事
例说 明建安 时 期 屯 田 客是不 服兵 役 的
。
否则
,
郡 县农 民跑 到屯 田 区 避 役就无 法解释了
。
我 们 说建安 时期 屯 田 客无摇 役
、 兵 役 负担
,
是 说 国家不 征发 屯 田 客到屯 区 以外从 事如 同
郡县
农 民那样擎
重 的
“父南 子北
” 式的
“ 魏氏错 役
” ②
,
并不否认屯 田 客要 在电 田 区内
. 1
0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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