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 独立 于朝廷正衙御史 台监 察系统之外直
辖J
最 高当 权 者的特 殊监察官
, 是
“霸世 之权
宜
,
非帝 王 之 正典
”
。 正 因为如 此
,
正史
职 官典才 不 载
。
也 正 是因为这样
,
就更 值得
我们来研究 了
。
我 们先来考察曹魏的校事制度
。
曹操设 置校事官
,
专用于刺察 吏 民 奸
罪
,
其监察刺举范围极 大
。
“上察宗庙
,
下
摄众司 ”
。吏 民的一举一动
, 都 在校事的监
视 之下
。
据 《三 国志
· 魏 书 》
卷 2
7
《 徐 巡
传 》
载
:
魏 国初建
,
为 尚书郎
。 时科 禁酒
,
而 邀私饮
,
至于 沉醉
。 校事赵达 问以 曹
事
,
邀 日 :
“ 中圣人护
。 达 白 之 太 祖
( 曹 操 )
,
太祖甚 怒
。
张 邀 因饮酒遭到校事的告发
,
可见校事的刺
察无孔 不入
。
同时
,
我们也可 以看出
,
在战
乱的非常 时期
,
校事官的设置对于严 明军纪
也起到 了一定 的作 用
。
曹操正 是利用 它来加
强 对派 系林 立
、 各 怀异趣的群下 的伺 察和控
制
, 以防止军 心 浮动
, 防止奸猾 和叛离
。
在 此同 时
,
曹操还 临 时设置 了与校 事职
司 相同 的
“刺奸
”
。 为了加强对士 兵的控
制
,
防止 其逃亡
,
曹操 甚至大量扣 押士兵 家
属 作为 人质
。 诸 如此类
,
使 用如 此极端 之 手
段
, 一 方 面 因为 当时形势极端 险恶严 峻
, 另一
方 面
, 也是封 建君 主专制制度的传统
。 在非常
时期
,
赤裸棵 的卑 劣特 务手段
,
无须 掩盖 地
就 使用 出来 了
。
曹 不篡 汉 立魏后
,
虽然 政局 已 初 步 稳
定
,
朝 廷正式 设有御 史 台
,
但校 事 之官却仍
然 设置
。
《三 国志
. 魏书 》
卷 2 4 《高柔传 》
石
:
文帝 践柞
,
以柔 为治书侍御 史
,
赐
爵关 内侯
,
转 加治书执法
。
校事 刘
慈等
,
自 黄 初 ( 公 元
—
年 )
初
,
数 年之 间
,
举 吏 民奸罪 以万 数
,
柔
皆请惩 虚 实
,
其余小小挂 法者
,
不过罚
金
。
这里 所说 的 是御 史和校事并置
,
似乎 御 史 对
校 事 还有所 牵制
,
校事的职权 有所 降低
。 但
实 际上
,
皇帝信任的仍是校事
,
而 不 是 御
史
。 侍御 史高 柔敢于 执法行事
,
在当 时也仅
是一 个特例
。
又
,
《 三 国 志
· 魏书 》
卷2
3
《常林传 》注 引 《魏略 》记叙了这样 一个故
事
:
沐业
,
·
· 。
垂 相召署 军谋椽
,
黄 初
中
,
为成皋令
。 校 事刘 肇 出过 县
,
遣 人
呼县 吏
,
求索 稿毅
。
是时蝗 旱
,
官无有
见
,
未办 之间
,
肇 人从入 并 之阁下
,
响
呼 骂吏
。
业怒
, 因嚷履提 刀 而 出
, 多 从吏
卒
,
并 欲收肇
。 肇 觉知
,
驱 走
,
具 以状
闻
。 有诏 日
:
“肇 为牧司 爪牙 吏
,
而 业
欲收缚
,
无所忌 惮
,
自恃 清名邪
”
。 遂
收业
,
欲杀 之
。
从这 个故 事我们 可以 看出
,
校事在皇 帝支持
下 是何等 的猖狂
。 校事 目无法 纪
,
胡 作 非
为
,
一般 官吏 是根 本奈何 他不 得的
。
直到魏 明帝 曹象
、 齐 王曹芳 之 时
,
校事
仍 见信用
。 这批 恶徒 小人 依 仗 皇权 拉 作
威福
,
遭到 了公 卿大 臣越 来越强 烈的反对
。
明帝 时
,
侍 中卫臻 上疏 日
:
“古制 侵 官 之
法
,
非恶 其勤事
,
诚 以所益 者小
,
所堕 者大
也
。
臣每 察校 事
,
类 皆 如此
。
惧群司 将遂越
职
,
以至 陵迟矣
”
。 散 骑常侍 杜恕亦上书
极谏
:
“ 自陛下 践 昨以 来
,
司 隶校 尉
,
御史
中垂
,
宁 有举纲维 以 督奸究
,
使朝 廷肃 然者
耶
”
。 这 些大 巨 一致 认为校 事 设官不 合制
度
,
要 求将 监察大权归 复司隶校 尉 和御史 中
皿掌握
。
也就 是说
,
曹魏建 国既久
,
早 已非
先 时非 常时 期可 比
,
大 臣 们要 求适 时恢复法
制
,
取 消 目无 法纪
、 专 以大 臣为敌 的皇帝耳
目 之校 事官
,
废除特 务 政 治
。
;
.
,
:
到 齐王 曹芳嘉平 年间
,
黄门
待 郎孙脚
更
扭 解
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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