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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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十分重大的。
二、婚姻观念的洒脱
所谓婚姻观念的洒脱绝非对待婚姻的根本态度不端正,而是在婚姻的
礼俗方面,能够不拘于常理的限制和世俗的约束。这种情况的出现,从客
观上来讲是反常的,因为在汉代传统的婚姻礼俗规定并没有很大的松动。
在当时, “三礼”都是被定为官学的,享有较高的地位,尤其是在《礼记》
中,对于妇女的从一而终是有着明确规定的。
但是在《后汉书·列女传》中,有一个人却入选了,那就是历史上著
名的蔡文姬,可是她曾经嫁过三次人,可见当时的人们认为再嫁是一件很
自然的事情。 在第七十七回中, 法正为刘备娶妻, 法正说到: “吴懿有一妹,
美而且贤……先曾许刘焉之子刘瑁。瑁蚤夭,其妻至今寡居,大王可纳之
为妃。 ”之前刘备还同意这件事,但是一听说这个情况,说到: “刘瑁与我
同宗,于理不可。 ”可见,让刘备介意的,并不是吴夫人的再嫁和她是个寡
妇,而是刘备认为她是同宗之妻,于伦理纲常不可。可是经过法正的一番
劝解后,考虑自己的政治利益,同宗之妻的身份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前
面已经提到了,寡妇再嫁在汉代是一件极为常见的事。
婚姻观念的洒脱并非仅仅体现在再嫁这件事上,在第七十五回中,吕
范做媒来劝刘备过江娶孙权的妹妹, 刘备推脱说: “吾年已半百, 鬓发斑白,
吴候之妹正当妙龄,恐非配偶” 。由此可见,刘备对于自己的年龄还是有所
顾忌的,并且孙权后来也流露出了对于刘备年龄的不同意,也就是说在当
时来讲,男女双方的婚配年龄还是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但是当吴国太在
甘露寺看到刘备后,表情是“大喜” ,对刘备那是极为满意的,加上刘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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