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货 志》 )
但据 新莽 而立 的东 汉统 治者 并未
改 弦 更张
,
照 例是 三十 税一
,
这成 了 世 家豪
族 地 主经 济发 展 的重要 原 因之一
。 而世 家豪
族 地 主经 济发 展 的结果
,
使 国家失 去大批劳
动 力
,
并 成为 汉末 军 阀割据 的经 济基 础
。
因
此
,
改 革两汉 租赋 制度 带有 历史 的必 然性
。
此外
,
汉末 军 阀混战
,
人 民 死 亡
,
不 可胜
计
,
在 人户锐 减 的情 况 下
,
按 旧 制征 收 田 租
显 然不 能满 足 国家开 支需 要
,
这 就使 得赋 税
制 度 的改革 又具 有迫 切性
。
正是 在这 种历 史
条 件下
,
曹 操实 行 了租 调 制改 革
。 从 前 引曹
操 租调令
,
我们 可 以 看到 曹操实 行新 的赋 税
制 度 的 目 的
,
在 于废 除不 合 时 宜 的 三 十 税
一
,
实 行租税 什一
,
以 增 加 国家财政 收入
,
满 足军用 及吏禄 发放
,
而不 是减轻 田 租 以 利
豪 强 , 其 征 收原 则是使 国家赋税 收入 高于 支
出数额
,
既不 使 人 民负担过 重
,
又不 使 他们
有大 量剩 余
,
所 谓
“不 患 寡而患不 均
,
不患
贫而患不 安
” 就是 这个意 思
。 这 两点 应是 我
们 考察曹魏 田租额的 基本依 据
。 这样
,
“亩
收租 四 升
” 之 说也 就难 以 成立
。
1
.
“亩 收租 四 升
” 远 远不 能适 应 国家
财 政 开支需 要
。 据
《
续 汉 书
· 郡 国志》 注 引
《
帝 王世 纪》
,
曹 魏末 年 国家编 户有 6 万
,
人 口
4 3
0 万
。 如根 据蜀 国 章武年间至 蜀 国末
年人 户平均 增 长 比例 (据 计 算约为 1 : 1
. 2 )①
,
上推 至曹操 活 动时期
,
国家 编户 当有 5
4 万
,
人 口 35
0 万
。 参照 蜀 国末 年
“领 户 二 十八
万
,
男女 口 九十 四万
,
带 甲将士十万二 千
,
吏四万人
”
②
,
吴 国末年
“ 户 五 十 二 万 三
千
,
吏三万二千
,
兵 二十 三万
,
男 女 口二 百
三 十万
” ⑧
,
《
汉 书
· 百 官公 卿表》 中
“吏
员 自佐史 至 永相 十二万 二 百八十 五人
” 的记
载
,
对 曹操发布租 调令 时 作最 保守 的估计
,
将士 也不 下 2
0 万
,
官吏也不 下 4 万
。 诚然
,
当 时 由于 实行 屯 田 制解决 了军食 问题
,
使 国
家编 户免除 了军粮的沉 重 负担
。 但 4 万 官吏
的傣禄 却得从 国家赋 税 收入 中支 取
,
这 是 个
不少 的数 目
。 据 洪怡 孙 《
三 国职 官表》
,
曹
魏官 员傣 禄多 在 6 0
石 以 下
,
依 照封 建社会
中地主 阶级
“ 下士 犹食 上农
” ④ 的原 则
,
我
们 认为将 当时品秩 棒禄 平 均 定 为
“ 二 百 石
(月 )
三十 解
” ⑥
,
是 绝不偏 高的
。 这样
,
4 万官 吏每 年傣禄 需 l
, 4 0 万 解
。
另外
,
国家每 年还 要拿 出大 量 田租 用于
抚恤
、 赏赐
。 如 建安十四 年
(公 元 2
0
9 年 )
秋七 月
,
曹操
“令 死 者家无 基 业 不 能 自存
者
,
县官勿 绝康
,
长 吏存恤 抚循
。
”
( 《
三
国 志
· 魏 志
· 式帝 纪 》 ) 建 安二 十三 年 (公
元 2 1
8
年 ) 四 月
,
曹 操令
:
“ 女 年七 十 巳上
无夫 子
,
若 年十 二 巳下无 父母兄 弟
,
及 目无
所见
,
手不 能 作
,
足不能 行
,
而 无妻 子父兄
产业 者
,
康食 终身
。 幼者 至十二 止
,
贫穷不
能 自赡者
,
随 口 给贷
。
”
( 《
三 国 志
. 魏 志
· 武帝 纪 》 注 引 《
魏 书》 ) 袁涣
“居 官数年
卒
,
太祖 为之 流涕
,
赐谷 二千 解
。
”
( 《
三
国 志
· 魏 志
· 衰涣 传》 ) 这 些例 子 说明
, 建
安年间 国家每年除用 于官傣 的 1
, 4 0 万 解之
外
,
还需要 不 少粮食 用于 抚 恤 和 赏赐 等 方
面
。 有 的同 志认为
,
由于 屯 田 制的 出现
,
曹
魏 时期租调 的主 要剥 削对 象是 屯 田 客 和士
家⑥
,
不是 占国家编 户绝 大多数 的 自耕农
。
这种 说法是 否合 理
,
我们姑 且不 论
。 但 即使
作 最乐 观 的估计
,
认 定屯 田不 仅 解决 了军食
问题
,
而且 能为 国家提 供其 他项 目所需粮 食
的一半
,
也 仍然有 约 7 0 万 解以 上要 落在 国
家编户 身上
。 而
“ 亩交 租 四 升
”
,
也远远 达
不 到这 个数 目
。
据 《
汉 书
· 地理 志》 记载
,
汉 平帝时每
户耕地 约为7
0 亩①
,
《
晋书
· 食 货 志》 则 明
参看剪伯赞主编
《中国史纲要
, 第二册
,
第 1
T 页
。
《三国志
·
蜀志
·
后主传 》 注引王 隐 《蜀 记》
。
《三国志
·
昊志
·
孙皓传 》 注引 《晋阳秋》
.
顾 炎武 《日知录
·
吏傣
》
.
《汉书
· 百官公卿表 》 颜师 占注
. 下文将谈到官吏
傣禄月三十解
,
只为普 通 民众每 月食 用的二倍
.
见 职伯赞主编 《中国史纲要》 第二册
,
第五章第
一节
。
参看 胡寄窗 《中国 经济思想史》 中册
,
竿五 章第
一 节
。
②
⑧
①
④
⑤
⑧
⑦
打分:
0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