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大徙民充之
,
以为 屯田
。
而谁土地烧膺
,
百姓穷困
,
毓憨之
,
上表徙朴梁国就沃野
,
失帝意
。
虽 听毓所表
,
心忧恨之
,
遂左迁毓
,
使将徙民为维阳典农校尉
。
毓心在利民
,
躬
自临视
,
择居美田
,
百姓赖之
。
”
据此
,
知
卢毓作梁
、
谁二郡太守时
,
文帝曾徙民充实
谁郡以为屯田
,
但卢毓却把徙民安置到梁郡
境内土地 肥沃的地方屯田
,
因此而失帝意
。
梁
、
礁二郡既有民屯
,
又由太守统领;
且梁
郡又有雌阳典农校尉之设置
,
则卢毓初为梁
、
憔二郡太守时
,
必以郡太守兼领郡级农官
。
到后来才因违背了文帝徙民以充实其故乡谁
郡的意 图被免去郡太守职务
,
左迁为雌阳典
农校尉
,
益见其初是二者兼领的
。
关于李胜
之事
,
见
《水经
·
济水注
》
。
《注》云:
“魏正始三年
(
2 42年)
,
岁在甲子
,
被癸丑
诏书
,
割河南郡自巩
、
网以东创建荣阳郡
,
并户二 万五千
,
以南乡筑阳城乡亭侯李胜字
公照 为郡守
,
顾原武典农校尉
,
政有遗惠
,
民为立祠砖城北五里
,
号日李公祠
。
”
这段
记载
,
文字可能有讹 误
,
如
“顾原武典农校
尉
”
之
“顾”
,
从上 下文意看
,
应为
“故”
,
清人杨晨
《三国会要》卷8《方域下》就引
作
“故原武典农校尉”
。
果如此
,
则李胜是
原武典农校尉而领新建荣阳郡的郡太守
。
由上可见
,
曹魏时之郡级地方官亦可兼
任郡级农官
,
只是兼领者少
,
不兼职者多
,
不同于孙吴屯田制之郡县地方官与农官一般
不并设而己
。
且以弘农郡而言
,
在建安时期
还是郡
、
县地方官与农官并设 的
,
如
《三国
志
》卷1 5《贾建传》中
,
就讲到弘农郡的屯
田都尉
“
自以不属郡
”
而不服从弘农太守贾
建之命的事件发生
,
岂非兼领之制始于黄初
年间以后 吗?埃贤者证 之异日!
二关于同 一郡国设 两个郡级
农 官之制 问题
论曹魏屯田制者
,
无人论及同一 郡国而
设两个郡级农官之制者
,
然以鄙见言之
,
曹
魏时似有此制
,
其例证如下
:
前引
《三国志》卷1 6《杜 恕
传
》注
引
《
魏略
》载孟康事迹及《晋书》卷4 7《傅玄
传
》
,
均谓弘农郡有典农校尉之设
,
且系以
郡太守兼职典农校尉
,
则弘农郡之典农校尉
的治所
,
当与郡太守治所相同
。
弘农郡的治
所在弘农县
,
则弘农典农校尉的治所亦当在
弘农县
。
可是
,
事实证 明
,
弘农郡还有一郡
级农官设于宜 阳县
。
《三 国 志》卷2 4《高柔
传
》云
:
明帝时
,
“猎法 甚峻
。
宜阳典农刘
龟窃于禁内射兔
,
其功曹张京诣校事言之
,
帝匿京名
,
收龟付狱
。
”
按宜 阳属 弘农郡
,
既为
“宜
阳典农
”
,
则为 郡级农官
。
足见同
一 弘农郡
,
既有弘农典农校尉
,
又有宜 阳典
农
,
岂非一郡而设两个郡级农官吗?
又颖川郡也有设置两个郡级农官 的迹
象
。
颖川郡的郡级农官
,
叫颖川典农中郎将
,
始见于建安元年(1 9
6年
)
。
《三 国志》卷1 6
《任峻传》云
:
“是时岁
饥早
,
军食不足
,
羽林监颖川枣抵建置屯田
,
太祖以峻为典农
中郎将
,
募百姓屯田许下
,
得谷百万解
,
郡
国列置田官
,
数年中
,
所在积粟
,
仓 凛 皆
满
。
”
任峻所任之典农中郎将
,
以其屯田地
区在许下
,
似应为颖川典农中郎将
,
时在建
安元年
,
详见
《三 国志》卷1《武帝纪》建
安元年条及注引
《魏书》
。
任峻之后
,
还有
严匡
、
徐邀
、
裴潜等人作过颖川典农中郎将
。
《三 国志》卷1《武帝纪》谓建安二十三年
,
“春正 月
,
汉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
、
司直
韦晃等反
,
攻许
,
烧垂相长史王必营
,
必与
颖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
。
”
严匡既于建
安二十三年春正月参加了讨伐吉本等的军事
行动
,
则其为颖川典农必在 此年之前
。
又
《三国志》卷27《徐邀传》云:
“文
帝践昨
,
历礁相
、
平阳
、
安平太守
,
颖川典农中郎将
,
所在著称
”
;
还有同书卷2 3
《裴潜传》云
:
“文
帝践昨
,
入为散骑常侍
。
出为魏郡
、
颖
川典农中郎将
。
”
然而
,
同一颖川郡
,
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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